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7月8日)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7-04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现启动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形式包括:(1)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暂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且须具备中国国籍。中国大陆境内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境内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3.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4.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为2022年度内已公开出版或有明确标识为2022年内完成的成果(例如,有结项证明等),同时须提供该报告核心内容或主要观点被有关机构或部门实际采纳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出版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23年5月制)。

2.《申报书》纸质版要求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A3纸双面打印。

成果要求原件3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要求一式3份,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

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3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8周六11: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206,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文旅成果+单位名称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2023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zip

附件: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2022).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74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电话:0532-83150209   E-mail:qdbhxykyc@163.com  鲁ICP备09068890